药品GMP、食品GMP 傻傻搞不清楚
图、文/Joel Fukuzawa
从去年开始GMP三个字就一直在大家耳边萦绕不已,但是真正知道药品GMP及食品GMP有何不同的朋友,应该不多。
先来说说什么是GMP?其实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可以叫做「良好作业规范」,或者是「优良制造标准」,简单的说是一种特别注重产品制造过程,以维持产品品质与卫生安全的自主管理制度。这一套标准在国际间普遍应用于药品或食品工厂,强调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及制程管理,来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与品质。
整个GMP制度最早是由美国食品药物检验局于1963年公布实施药品GMP(CGMP for Drugs),由于施行效果良好,因此美国于1969年公布了食品GMP(Food CGMP),用于食品的管理,之后英国、日本等先进国家也陆续跟进实施GMP制度。台湾则于1982年卫生单位为了使国内生产药品品质达到国际标准,与国际接轨,开始推动药厂GMP制度,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成为PIC/S第43个会员,在2015年1月1日起所有西药制剂厂全面实施PIC/S GMP。另外,台湾食品GMP则是从1989年由经济部工业局开始推行,食品GMP认证制度采自愿性认证,除了希望强化业者自主管理的能力,也希望确保加工食品的卫生安全,进而保护消费大众。
所以现在台湾关于GMP有两个不同的主管机关,一个是主管台湾药品GMP的卫福部,而大家所熟悉的微笑标章食品GMP主管机关则为经济部工业局。GMP制度是产品制造和品质管制的基本准则,所以明确的GMP制度对于企业来说,除了确保产品品质稳定、安全和生产效率,也是国际药品和食品贸易的共同准则之一。
大家谈到GMP,常会直接联想到食品微笑标章,很少深入细想到底是在讨论食品还是药品,以至于总是把自愿性认证的食品GMP与强制性的药品GMP混为一谈,错把冯京当马凉,不但对业界厂商造成困扰,也误导大众,更失去了食品认证标章最初始所要追求的「一目了然,立即信任」的目的。看来国内原本由食品厂商所组成的食品GMP协会除了应该要重建形象外,也应该尝试使用一个新的标章,延续GMP的精神,却不让民众混淆。尤其是当民众面临琳琅满目的食品,不知道如何选择的时候,提供一个明确而且有力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