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宿舍性侵女网友 法官判3年8个月还要赔90万

屏东地院认定2人非合意性交,判孙男3年8个月徒刑,赔偿9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屏东报导

屏东一名孙姓男大生透过「爱情公寓」认识柯姓女网友,两人相约套房喝酒谈心,没想到男大生竟趁女网友醉酒后上下其手,并以「没有安全措施」的方式性侵得逞。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孙男犯态度不佳还一味狡辩,但酌量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因此判他有期徒刑3年8个月,还需赔偿90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双方于2013年底在「爱情公寓」交友网站认识,隔年9月开始网恋案发前仅见过一次面,没想到第2次见面,孙姓男大生便把持不住,对因疲累躺在床上休息的柯女伸出狼爪,即使对方出言拒绝、也不理会,性侵得逞一次。事后女网友担心怀孕及感染性病,至医院检查,被医护人员发现异状通报社工处理,整起案情曝光

孙姓男大生矢口否认犯行,强调双方是男女朋友且发生关系为你情我愿,只是完事后自顾玩电脑游戏,没有理会女方,导致对方受冷落心生不满,才反咬指控性侵。医院鉴定,柯女确实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表现,但她原本就曾因排挤,进而造成长期心态焦虑,因此忧郁、焦虑非必然是遭性侵害所造成。

法官审理后认为,孙男片面撷取精神鉴定报告内容,刻意放大柯女人格特质中的误谬,加上双方讯息内容仅如兄妹问候,实难认定为男女朋友关系,综合相关事证,足以显示2人非出于合意性交,因此判孙男有期徒刑3年8个月,还需赔偿9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