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宿舍楼梯性侵学妹「未获原谅」 法官照判3年2月
一名张姓男大生2017年3月某日晚间约学妹小美(化名)在宿舍安全梯见面,聊到凌晨时,对方认为时间太晚要返回房间就寝,欲转身离去之际,他竟突然从后方环抱,接着违反对方意愿,强制性交得逞!小美被吓到惊慌失措,向舍监告知学长恶劣行径,全案才因此曝光。张男上诉二审求情减刑,台南高分院认为他尚未和小美成立和解,未获谅解,因此驳回上诉,维持3年2个月徒刑。
依判决书提到,张男与小美是同校不同系的学长学妹关系,他邀约小美在宿舍10楼安全梯间见面聊天,到了凌晨小美表示时间太晚要返回房间就寝,欲转身离去时,他竟突然环抱小美并向后施力,两人跌倒在地;这时,张男即不顾小美挣扎,违反对方意愿性侵得逞。
一审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张男3年2个月徒刑,张男提出上诉争取减刑。台南高分院认为张男并未和被害人达成和解,未获谅解,因此主张原审量刑过重非有理由,应予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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