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期有叫他戴啦」 小三和人夫啪啪啪35次还说溜嘴

正宫套出小三偷情证据。(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宜兰报导

一名人妻得知老公与名离婚妇人有染,每周会相约外宿1至2次,发生亲密关系性交行为共35次,要求老公写下保证书性爱关系纯属游戏...」,也对小三提出妨害家庭告诉并提出民事求偿,要求给付精神慰抚金80万元。

据判决书提到,人夫坦承外遇,并写下保证书,内容提到「性爱关系,纯属游戏,本人保证不再与她有联系。以上立书为本人自愿,无任何强迫之情事」,也承认约每周一、二次的频率,总共发生35次性交行为。不过,被告妇人则是否认与人夫有任何性交行为云。

而人妻则是举证,录下与老公外遇对象对话,对话中询问「我有一件事想问妳,我觉得那个有点残酷,可是又不得不问,我想问妳一下。那个,妳有没有因为跟我老公做爱,然后不小心怀孩子而被拿掉,妳有吗?」、被告妇人回答「没有」,又继续追问「我问老公说他跟妳做爱有没有戴保险套?他说没有。然后,我就吓到」,对方则回称「没有啦,危险期,我有叫他戴啦。」

判决书指出,法官通话内容认定被告妇人与人夫之间确实发生过性交行为,否则当人妻询问「有无与我老公做爱而不小心怀孕」时,不可能回复称「没有」、「危险期,我有叫他戴(保险套)啦」等语,加上有手机讯息佐证,足见2人确实有感情纠葛且关系亲密,并发生性交行为,显已逾越一般男女间正常社交往来范畴,已达破坏原告人婚姻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

被告妇人则称,宜兰检察署对妨害家庭告诉已经做出不起诉处分,否认犯行。但民事庭法官说,民事法院独立审判,况且,不起诉处分书理由部分是因人妻提告前已宥恕她老公 并非全然认为2人无任何性交行为,加上不起诉处分书尚不能证明2人无任何性交行为。

最后,法官认为事证已臻明确,被告妇人侵害他人配偶权,导致对方精神受有痛苦,应给付25万元赔偿金

版权声明:图片为版权照片,由CFP视觉中国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CFP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