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啪啪啪「偷拔套」OL怒告性侵 说好的全程戴套套呢

▲「爱爱」要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才是一场好爱爱。(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好好一场「爱爱」怎么会搞成这样呢?新北市一位OL日前与男性朋友出游,两人途中兴致一来,决定「开房间交流一番,开战前两人曾约定要「全程套套」,但男方途中竟然一时冲动就把保险套给拔了,完事后女子怒不可抑,冲上警局想告对方性侵,却因为性行为是两人都同意的,所以「性侵罪」无法成立。

根据《苹果日报》的报导,近日一位身材火辣的OL来到派出所,激动地跟警员说她要提告性侵,因为她与友人前往摩铁「激战」的时候,对方竟然偷偷把保险套给拿掉了,明明她在开战之前曾告诉男方「戴套我才要跟你做!」而对方也同意了这项要求。

完事后女子在下体发现不明黏液,经过追问之下对方才坦承事实,因此这位OL不甘受骗,跟男方吵完架后震怒离去。这位年约40岁的女子后来越想越气,决定对男方提告性侵,但警方问她性行为「是否违反她的自由意志」,女子思考后才决定先去验伤,再看结果来决定是否要告。

报导中也提到,律师廖芳萱表示,由于整个性爱过程女方并没有反抗或拒绝,所以就算真的能证明男方毁约,性侵罪也没办法成立,而且男方也不是用强迫或威胁方式,逼迫女子做出违反意愿的行为,所以强制罪也不成立。律师李岳洋则认为,诈欺或背信罪在《刑法》中属于财产权损害,所以这件案子也不适合,不过女方倒是可以用「男方未经同意便在体内射精」为由,向男子提出自主权遭受损害的民事告诉,并且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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