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借宿国中小女友家 狂啪45次「保险套」露馅 母怒告
男大生借宿国中小女友家,狂啪45次「保险套」露馅,母怒告。(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桃园一名潘姓男大生与国三少女小琳(化名)交往,期间潘男经常借宿小琳家中,而小琳妈妈也多次告诫潘男,女儿才15岁,不准两人发生性关系,怎料小琳妈却在家中捡到用过的保险套,一问之下才发现2人已发生多达45次性行为,琳妈气到将潘男告上法院;法官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性交,共45肆罪,各判处潘男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判决书指出,潘男与国三少女小琳(化名)前为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11月4日至去年4月24日双方交往期间内,潘男在小琳住处与其发生45次性行为,小琳妈妈发现后气到报警提告。
小琳妈妈于警讯时称,2人在交往期间,她曾多次告诫潘男女儿未满16岁,在其家中借宿时,不得与女儿发生性关系,但她仍在家中发现使用过的保险套,且女儿亦曾多次告知她2人已发生性关系。
而琳妈的男友也证称,每次潘男到家中借宿,均是由他开车载潘男回大学宿舍,路程中有告知他小琳未满16岁,在其家中借宿时,不得与小琳发生性关系,也曾开车载潘男至小琳国中校园拍毕业照。
法官审酌潘男明知小琳未满16岁,思虑未臻成熟,欠缺完足之判断性自主能力,竟未能克制自己之性欲,与之为性交行为,对小琳身心健全、人格发展足生不良影响,应予非难。
法官考量其犯后终能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又已与小琳及琳妈达成调解并赔偿完毕,且2人均愿意原谅潘男并给予缓刑之机会,法官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性交,共45肆罪,各判处潘男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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