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手18万还撕票 邱合成死刑陈志仁改无期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男子邱合成、陈志仁绑架印刷厂老板郑玉钦,得手赎金18万后仍杀害肉票弃尸。台湾高等法院7日更三审宣判,认为全案是由邱合成主导,维持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至于陈志仁参与犯罪情节较轻,且犯后态度较为良好,改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还可上诉。

根据判决,邱合成因伤害、抢夺等案件入狱服刑后在花莲监狱服刑时结识陈志仁,两人于民国98年11月间,因缺钱花用无力缴交车贷,邱合成想起先前印名片认识的印刷厂老板郑玉钦,因与陈志仁谋议绑票勒赎。

判决指出,邱、陈2人以谈生意为由,约出郑玉钦,随即以胶带捆绑被害人,并喂食安眠药,向被害人家属勒赎18万元得逞;因担心遭被害人认出,两人决定撕票,勒毙昏睡中的被害人并弃尸荒野

法院一审至更一审均判处邱、陈2人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更二审仍判邱合成死刑,但改判陈志仁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更三审审理认为,全案是由邱合成主导,仍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审酌陈志仁参与犯罪情节较轻,且犯后态度较邱合成良好等,改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