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刘志明逃死 白党团提案修法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男子刘志明持铁锤打死退休陈姓女教师,光天化日下还残忍性侵,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判处无期徒刑确定。(中时资料照片)

宪法法庭上月宣判死刑释宪案,判决死刑合法但限缩适用范围,释宪后后首件死刑案日前宣判,以铁锤杀害师铎奖女教师的凶嫌刘志明,获判无期徒刑定谳。民众党团表示,无期徒刑已形同虚设,为此他们已经提案,赋予法院可宣告无期徒刑不得假释,以不使社会正义沦为空话。

民众党团说,在台湾作为死刑替代刑罚手段之「无期徒刑」,实质上早已形同虚设,据统计,自2013年至2022年,无期徒刑受刑人假释出狱人数为657人,在监执行时间平均只有17.9年,使许多人民对司法感到不信任甚至深沉绝望。

民众党团表示,宪法法庭更在今年9月20日作成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以「犯罪情节属最严重」、「最严密之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等模糊的法律要件,大幅限缩法院依法宣告死刑之可能。

为此,民众党团强调,已于4日提案修正刑法部分条文,赋予法院于宣告无期徒刑时,得参采外国「终身监禁不得假释」(LIFE SENTENCE WITHOUT PAROLE)立法例,「宣告无期徒刑不得假释」,不放任台湾司法对于犯罪惩治、处遇徒具形式,不使社会正义沦为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