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电子脚镣砸死女移工弃尸海边 性侵假释犯判无期徒刑

戴电子脚镣砸死女移工弃尸海边,性侵假释犯判无期徒刑。(中时资料库)

29岁越南籍吴姓女移工,2021年7月遭戴着电子脚镣的50岁的性侵假释犯王姓男子杀害,并弃时陈尸于桃园市后湖溪出海口的防风林内,桃园地院昨依杀人罪判王男无期徒刑。

回顾此起案件,王男于2021年7月23日与吴女前往永安渔港出游,在过程中,王男疑似不满屡次遭吴女冷嘲热讽,一时情绪失控便以石块重击其头部,并弃尸附近防风林旋即离去,吴女遗体直至31日才被该处渔民发现。

警方获报后赶往现场,吴女死状十分凄惨,除了地面有已干掉的喷溅血迹,吴女的衣衫不整,裤头也呈现遭解开的状态,经警方循线逮获王男后,王男矢口否认有性侵,检方复讯后认定王男涉犯杀人重罪,恐有逃亡之虞,于3日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据了解,犯下杀人案的王男为计程车司机,犯有多项性侵前科,2020年才假释出狱,检方判定王男有高度再犯的可能性,处分其戴上电子脚镣,以便随时监控行踪。岂料,王男仍无所畏惧,在明知配戴电子脚镣时行迹无所遁形,仍大胆犯下惨绝人寰的杀人案件。

桃园地院法官审酌,王男仅因与吴女发生口角,即心生不满而持石头攻击,导致吴女头、脸部外伤并颅骨、颜面粉碎性凹陷骨折致死,也使吴女死前受到极度恐惧,犯罪手法残忍,行凶后又未曾想过救人,反而离开现场到银楼购买金饰,视人命如草芥。

法官认为,王男于假释期间犯案,显见未能经由徒刑而生警惕,虽受气愤情绪驱动而犯案,但无情剥夺友人性命,所为难容一般社会,审理时王男对犯案过程仍未吐实、避重就轻,非无从教化矫正,判无期徒刑将其与社会永久隔离,应足以达到社会防卫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