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车祸昏迷路边!惨遭「捡尸」性侵到死 渣男被判无期徒刑!

女子昏倒在路边,遭男子「捡尸」身亡。(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云南陆姓男子看到一名康姓女子发生交通事故昏倒在路边,却起淫念将人带走到旅馆「捡尸」性侵,发泄完后,竟把她留在房间内,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死亡。近日,被告陆姓男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澎湃新闻》引述中国裁判文书网报导,2016年8月2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陆男酒后从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准备回住处途经世纪路与头塘街交岔口的路边(世纪路大朝山基地对面)时,发现车祸倒地昏迷不醒的年轻女子,躺在人行道上,竟一时兴起性侵念头

陆男将康女带离事故现场到临翔区某旅社103号房间内,不顾康女的伤痛,将昏迷中的康女性侵得逞,并受重伤的她弃留在旅社内独自逃离,直到当天8时30分多,康女被旅社人员发现死在旅社房间内。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调查,康女因车祸导致肝脏破裂、大失血死亡,4天后将陆男逮捕。法院审理认为,陆男目无法纪,趁被害人昏迷之际性侵,甚至事后逃离现场,使被害人无法及时抢救死亡。

陆男行为已构成性侵罪和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陆男到案后坦承犯案依法可从轻处罚。不过,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陆男犯性侵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罪的部分,一样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得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万元(约新台币1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