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母亲称是鬼影 男子遭判无期徒刑

桃园市平镇区曾姓男子和母亲住在一起,前年12月时,曾向陈母要钱未果,竟杀死母亲,遭桃园地院判处无期徒刑。(赖佑维摄)

桃园市平镇区曾姓男子和母亲住在一起,前年12月时,曾向陈母要钱未果,曾竟然情绪失控,重殴母亲后,再拿2把菜刀砍向母亲脸部、头颈共46刀。曾男一度大声呼救,邻居听到连忙报警将曾男逮捕,桃园地院认为他意识混乱,依杀直系血亲尊亲属,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桃园地院审理,曾男2021年12月6日6时许,在住所房间内,因索讨金钱未果而与母亲发生口角争执,竟情绪失控,先徒手以拳头朝母亲胸部攻击致母亲倒地不起并因而受有左肺部下叶局部挫伤出血、左外侧之第4、5、6根肋骨骨折、左后第5、7肋间局部出血之伤势,随后前往厨房拿取菜刀2把集中朝母亲之脸部及头颈部位连续挥砍46刀,致母亲头部受有多处大区域锐器砍伤、颅骨外露、顶骨破损之伤害,并于左耳、鼻部及右手等处亦均有程度不等之锐器伤,终因大量出血而死亡。

因曾男见母亲流血倒地不起,至阳台大声呼救,濒死之母亲也竭力求救,他栋邻居听闻后,报请消防队到场救护,消防队转请警方到场处理。

曾男在审理时,否认知道杀害的就是母亲,还称是黑影。但法院认为,他第一时间试图持刀自戕,还送医院将头皮缝合才出院,显见对所为并无悔意。另他行为时虽有思觉失调症,但并未导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另他一边呼救请邻居救他妈妈,却在邻居询问时拉上门穿,出现意识混乱现象,考量精神疾病已导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出现一定程度的减损,因此量处被告无期徒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