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转 逆子砍母37刀断头丢下12楼无罪改判无期徒刑
大逆转,逆子砍母37刀断头丢下12楼无罪,高院更一审改判无期徒刑。(中时资料库)
3年前桃园男子梁崇铭砍杀母亲37刀后切下头颅,从12楼住处抛下,一审判他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无罪遭撤销,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后,判决无期徒刑。可上诉。
36岁的梁男是家中老幺,2018年10月18日晚间施用安非他命毒品后突然抓狂,拿刀朝67岁的母亲猛砍,再将斩下的头颅抛下楼。
桃园地方法院依桃园疗养院精神鉴定,认为梁行凶时辨识能力降低,加上姊姊替他求情,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无期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另委托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及台大医院精神鉴定,法官认定梁男在行为时处在卡西酮类物质作用的最高期间,导致他已欠缺辨识行为能力,改判无罪,依照《精神卫生法》将他责付给桃园市府卫生局,检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