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重击残忍弑母 基隆逆子遭判无期徒刑
基隆地方法院18日判决去年弑母的王男无期徒刑。(本报资料照/张志康基隆传真)
在基隆开设报关行的王姓男子去年因故与其母发生争执,竟于去年7月9日凌晨3时许,在自家放火逼迫其母走出房间,并用家中的空气清净机重击母亲倒地,致其母伤重不治。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决王男弑母行径恶劣,且犯后无悔意,考量王男罹有精神疾病,应施以精神科治疗,将王男处以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检警调查,王男是基隆市某报关行的负责人,与母亲许妇同居,并且也共同持有报关行股份。自去年6月起,王男打算将其所占股份卖给母亲,换取330万元现金,为此曾多次发生争吵。王男不仅有吸食毒品的恶习,也同时罹有精神疾病,常会自认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事发当天,王男在吸食毒品后,在母亲卧室门前以蜡蠋燃烧地毯,将母亲逼出房门,接着以空气清净机连续重击其母,导致其母全身受伤;王男还接着用手掐住母亲的脖子,最终导致许妇因头部重创,引发中枢神经衰竭伤重不治,当场死亡。
次日报关行员工上班时,发觉大门深锁,便与王男非同住的哥哥嫂嫂联系,家属赶到后,会同警方一起入屋查看,才发觉许妇已经气绝多时。警方当场逮捕王男,并起出相关证物。经基隆地检署侦讯后,以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嫌起诉。
基隆地院法官认为,王男弑母手段极其凶残,且毫无悔意,法官认为王男虽然有受到精神疾病影响,但未达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的能力。考量王男罹有被害妄想,且精神鉴定人建议,应施以精神科治疗。依法应减轻其刑,虽直系血亲尊亲属犯杀人罪应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死刑、无期徒刑部分,依法不得加重其刑,故判处王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