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重度忧郁女藏铁锤刀刃弑母伤父 无期徒刑定谳

屏东重度忧郁症女子母伤父,无期徒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屏东陈姓女子罹患重度忧郁症,但因就医用药问题常与父母争执,2019年10月间,她先从厨房拿出水果刀铁锤,藏放在房间内,等半夜父母熟睡后,持刀槌攻击父母,杀死母亲后又砍伤父亲法院审理后,均认定她行为时并未因病情影响其辨识行为违法或欠缺辨识行为能力,因此均重判无期徒刑。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30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陈女(24岁)因长期患有重度忧郁症等精神疾病,多次因就医及用药问题,与父母发生纠纷心生怨恨,最后萌生杀害父母之意。她于2019年10月10日晚间,先从厨房内将家中之水果刀及槌子,藏放在房间衣橱内。等凌晨1点45分左右,父母已经熟睡时,拿出刀槌进入二楼父母的房间内。

陈女先持刀刺向母亲的胸口多刀,母亲大叫,父亲惊醒,陈女再以水果刀刺入父亲手臂数刀。父亲忍痛,夺下水果刀后压制女儿,并打电话报警。不过母亲送医后不治,父亲则是手臂受伤。检方依照「杀害直系血亲亲属」等罪,对陈女提起公诉。

一审屏东地院审理时,根据高雄市立凯旋医院精神鉴定结果,认为陈女犯案时,精神状态并无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或欠缺辨识行为能力,也还没达到辨识行为能力降低程度无法刑法第19条第1项、第2项规定不罚或减轻其刑。至于量刑部分,法院认为陈女未思其因患精神疾受父母长期细心照顾,仅因就医及用药问题发生争执纠纷,即对父母心生怨恨而萌生杀意,继而罔顾人伦,趁其父母熟睡之际,持水果刀刺杀父母,不仅剥夺母亲生命,并造成家属突失至亲而无可弥补之伤痛,对社会生活之安定亦造成严重之危害,自应予以严惩。

考量她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再加上她长期为精神疾病所苦,因此一审法院将她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件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驳回上诉,仍维持无期徒刑。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0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