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砍女家教110刀!韩女「因好奇」诱杀分尸逃死 无期徒刑定谳
▲ 警方公布郑有情犯案前提着用来装尸体的空行李箱,走出自家家门的画面。(图/翻摄自釜山警察厅)
记者陈宛贞/编译
南韩釜山去年发生一起凶杀案,24岁女子郑有情(정유정,音译)透过家教APP和相差3岁的女性英语家教老师见面,假扮成学生上门后将她杀害弃尸,落网后坦承犯案动机是「出于好奇」,大法院13日宣判无期徒刑定谳,将永远与社会隔离。
根据《韩联社》,南韩大法院13日对涉嫌杀人、弃尸等罪嫌被起诉的郑有情宣布维持二审判决,处以无期徒刑且须配戴电子追踪装置30年,认为综观被告年龄、行为、环境及犯案动机等各种因素,原审判决并无不当。
郑有情涉嫌于去年5月26日下午约5时40分,前往位于釜山金井区的女性死者家中,持凶器杀害后毁损及遗弃尸体被起诉。她在家教APP上谎称是为小孩找老师的家长,物色下手对象,锁定死者后当天穿上事先购入的二手制服,伪装成国中生上门。
郑有情在死者断气前足足砍了110刀,肢解遗体后装进行李箱,为制造死者失踪的假象,搭计程车前往自己常去散步的洛东江边, 丢弃部分尸块,但计程车司机注意到行李箱沾有血迹后报案,才使她的犯行曝光。
警方隔天上午紧急逮捕郑有情,召开个资公开审议委员会后公开其姓名、年龄及照片。她起初供称,是和死者发生口角后冲动杀人,后经警方及家人劝说才坦承,犯案动机是因好奇「想杀人看看」。
检方指出,郑有情将成长过程中的不幸归咎于社会,因此杀人泄愤,向法官求处死刑,但一审及二审法院皆宣判无期徒刑。二审法院对此说明,「死刑是剥夺生命的冷酷刑罚」,「很难断定被告无教化可能」。
郑有情一审至大法院审判期间约提交60份悔过书,针对二审无期徒刑判决,仅被告因刑期过重提出上诉,但大法院认为量刑适当,13日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