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4岁女童铁棍打到腿骨外露 恶男逃死无期徒刑定谳
▲铁棍虐死4岁女童的庄嘉亿,获判无期徒刑定谳。(图/记者吴铭峰摄)
新北市男子庄嘉亿,受入监服刑的邱姓女友请托,照顾女友4岁大的女儿,但庄男竟多次持铁棍痛殴女童,女童腿骨外露3星期,最后活活被虐死。一审将庄男重判死刑,但二审改判他无期徒刑,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26日驳回上诉定谳。
本案发生于2017年11月,从事援交工作的邱女(33岁),在案发前一个月因毒品案入监服刑,将4岁女儿托付给无业的庄男(27岁)与庄母(56岁)照顾。但庄男多方凌虐女童,多次持铁棍殴打女童屁股,还以拳头打腿、持毛巾甩脸,女童因长期凌虐,不仅营养不良,还被打到骨头穿刺,右大腿骨穿刺皮肤、暴露在外长达3周。
社工单位早就注意到女童在高风险家庭中,积极与庄家人接触。但庄母担心案情曝光,也担心遭通缉的儿子被逮回,因此放任女童伤势恶化,在社工访视时放鸟、装不在家,女童因而延误就医,在2017年11月22日因败血性休克死亡。庄男母子二人搭计程车将女童送医,趁隙落跑,医护人员救治时,才发现这起骇人听闻的虐童案件,检警循线逮捕2人,并依杀害儿童罪对2人提起公诉。一审重判庄男死刑、庄母无期徒刑。
二审于去年9月宣判,高院认定庄男对女童有杀害的不确定故意,并且在行为上属于具有义务但却不做应为行为的「不作为犯」,仍成立「成年人杀害儿童罪」;不过经台大医院鉴定后,认为庄男再犯率不高,且有矫正教化可能,因此二审改判无期徒刑。至于庄母部分,高院改以「成年人有义务遗弃儿童致死罪」,判刑9年。
二审时儿童权益促进协会理事长王薇君出席听判,她红着眼眶表示,协助处理儿童尸体8年来,本件是她看过最惨的一件,女童伤痕累累。她还说,女童腿部的伤口溃烂,散发的味道非常重,甚至比过世一星期的遗体还重,可见伤口溃烂的严重程度。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6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