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虐打致死 狠男逃死判无期定谳
最高法院26日驳回上诉,庄嘉亿无期徒刑,全案定谳。(图/报系资料照)
新北市男子庄嘉亿,3年前以铁棍虐打女友4岁女儿,导致腿骨外露,伤重不治。一审依杀人罪判庄死刑、庄母庄刘祯梅视为共犯判无期徒刑;二审高院认为不确定杀人故意,再犯率不高,有教化可能,改判无期徒刑,共犯庄母则改判9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26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根据检、警调查,女童的邱姓母亲与庄嘉亿为同居人关系,因邱女于2017年10月因毒品案入狱,将孩子交给男友照顾,没想到庄男受不了女童哭闹,多次拿铁棍教训、徒手殴打,女童长期遭受凌虐骨折,营养不良,导致右大腿骨折。
而庄男母亲庄刘祯梅见状,却担心被通缉的会被警方发现,未将女童送医,直到106年11月22日,女童已无呼吸才送医急救,最后还是重伤不治。
二审审理时,庄嘉亿坦承犯行并哭着道歉,女童的阿公及母亲都认为这是鳄鱼的眼泪,判10个死刑都不够,不愿意原谅他,当庭请求判处死刑。高院将庄男送精神鉴定,台大医院鉴定认为庄有中度再犯可能性,不排除有教化可能,改判他无期徒刑。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认为,庄刘祯梅在二审依遗弃致死罪改判9年徒刑,庄嘉亿改判无期徒刑,已详加剖析论述认定犯罪事实的凭据与理由,认事用法并无违误,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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