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蟑螂都不敢杀」却狠砍15刀虐死女友 渣男被判无期定谳

脸书称「连蟑螂都不敢杀!」渣男却狠砍15刀虐死女友,遭判无期徒刑定谳。(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屏东县33岁王信仁2017年2月不满21岁邱姓女友想分手,利用化名邱女约到当地某国小校园内,勒昏后拿砖块敲头、利刃猛刺腹部15刀致死,杀人后还在脸书PO文说「连一只蟑螂我都不敢杀」。最高法院15日三审维持历审见解,仍依家暴杀人罪判处王男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根据了解,凶嫌王信仁曾离婚并育有2名女儿,他2016年底透过脸书认识小13岁的邱女,短短3天2人就成为男女朋友女方也搬到他位在林园区家中同居;但是2人仅仅同居1个多月,邱女就受不了王男的性格提出分手,并且在2017年2月初搬离王男家,躲进脸书上认识的钟姓干哥家中。

王男后来在脸书发现邱女找了一名干哥,于是以脸书假帐号「张俊杰」化名,约邱女2月8日晚间出来唱歌,两人相约在屏东县某国小篮球场见面,当邱女到场后他就拿出绳子勒昏对方,接着再将邱女拉一旁,拿水泥柱、砖块等重物,狂砸邱女头部脸部毁容;再以利刃猛刺腹部15刀致死。

▲最高法院15日三审维持历审见解,仍依家暴杀人罪判处王男无期徒刑,全案定谳。(图/记者季相儒摄)

王男杀人后为了避免事迹败露,将邱女下身衣物脱去,把邱女机车推到水沟,制造假车祸、性侵假象,随即逃逸;王男还事先在脸书上PO文自称「我根本就没那个胆量去杀人」、「别说是杀人了」、「就连一只蟑螂我都不敢杀」。但警方获报后,第二天就循线逮捕王男,检方依照家暴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重判王男无期徒刑,案件上诉二审,高雄分院审理时,王男举出脸书PO文,还说自己多次寄信向家属道歉,并念佛抄经回向,还画观音图像,希望法院轻判。但二审法院不采信,认为「『罪由心起将心忏』,倘非出于真诚心、至诚心对自己所造作之种种及起心动念觉得惭与愧,而由『心』忏悔,并发誓不再犯错,纵有念佛抄经、画佛像亦仅是让自己内心获得平静,无法真正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之原谅。」,因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

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表示,二审判决后,检方及王男都没有上诉,但因是有宣告无期徒刑的案件,因此二审法院必须依职权送上诉,但由于检方及王男都没有附上诉理由,同时针对二审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都没有违背法令,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二审见解,判处王男无期徒刑,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