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杀女老板17刀 醋男判无期

范姓男子因怀疑老板另有交往对象,狠杀对方17刀,最高法院认为他有悔意且没前科,昨判处无期徒刑确定。另名油漆工李昆霖因上班喝酒被老板责骂而辞职,竟怀恨在心,酒后到老板公司纵火,烧死老板的3名家人;历审将他判死,但最高法院以鉴定人报告未具结等理由,让李暂时逃过死刑。

判决指出,范男原是刘女经营茶坊员工,他担任挂名的登记负责人,2017年间范男因认为她另有交往对象,且她欲将负责人名义变更为她的儿子心生不满,竟带刀前往茶坊。

范趁刘女下楼时,拿出短水果刀朝她的腹部猛刺杀1刀,刘女跌坐角落后,他又拿短水果刀猛刺她的胸部15刀、颈部由右往左横切1刀,造成刘女当场死亡。范经鉴定行凶精神状态没有显著减低,不符合减刑要件;但因没前科,被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至于另名纵火烧死3人的李男台中分院认为衡量李的罪责后,若不处以死刑无法达到「处罚与防治最严重罪行」的功用时,就不必考量被告有无「教化可能性」;而李恶性重大至极、罪无可逭,因此判死。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未调查李男当时所穿的拖鞋检出成分是否与起火处相同,且警大教授鉴定报告未经具结有诉讼程序违法,二审也没有厘清李男犯案是否受酒类影响陷入精神障碍,因此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