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法大胜!林克颖保释被打枪 英法官判引渡返台服刑

英国法院判决,林克颖需回台服刑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台英司法首例英商林克颖在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黄俊德,英国爱丁堡地方法院11日一审判决,林克颖必须被引渡到台湾服刑,英法官指出,台湾送达引渡请求书合法,承认签署的「引渡备忘录」也具有国际法地位;这项指标性判决首创台英引渡第一例,也代表台湾司法在国际上跨出一大步。

林克颖引渡案11日一审出炉,依据英国相关法律,判决结果将提交给苏格兰司法部长批核,至多8周可进行审核,期间林克颖也可就判决结果提出抗辩,并司法部长批准引渡后,14天内提起上诉,若获准则全案将转由苏格兰高等法院进行审理

林克颖(Zain Dean)遭台湾法院判刑4年定谳后,竟然持英籍白人朋友护照逃亡出境。为了是否引渡,台湾和英国于2013年10月16日签署「林克颖引渡备忘录」,林克颖被苏格兰警方羁押在看守所至今近8个月,他在押期间多次向所方申请保释,不过因「先前曾冒用他人护照潜逃」,有逃亡之虞,申请遭拒。

此外,林克颖在开庭审理期间,多次透过律师强调,全程以英国与台湾没有邦交,台湾非联合国会员等诸多理由,坚持台湾不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认为台湾法院判刑太重,还辩称台湾警察和法官都贪污,监狱非常拥挤,恐有生命安危的疑虑,反对引渡到台服刑;不过,爱丁堡法官马凯福反驳,林克颖指称台湾司法制度不公,却拿不出证据,这样的犯行在苏格兰依然会判被重罪

现年43岁的英商恩禧(NCL Media)台湾分公司执行长林克颖,在2010年3月25日凌晨酒驾,经过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时,撞死黄俊德后逃逸,事后不仅把宾士车卖给回收厂,企图解体销毁,还买好机票,直到3月28日凌晨被捕,以15万元交保,并被查扣护照、限制出境,但对于犯行他仍矢口否认,辩称当时驾车的是酒店代客停车人员,而他在车上睡觉,根本不知道有车祸

台湾高等法院于2012年7月26日依过失致死、公共危险、肇事逃逸等罪,判处林克颖4年徒刑,并在刑期服满后驱逐出境;不过,林克颖在女友协助下,冒用白人朋友护照潜逃出境,还透过律师指控台湾的司法体系不公,事隔4年,英法院一审判须引渡返台服刑,这也让被害者家属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