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犯波兰引渡返台受审 中检完成司法引渡成功首例

台中地检署上月15日,将在波兰落网羁押的刘姓诈团成员,顺利引渡返台受审,完成国内司法引渡成功首例。(王煌忠摄)

刘姓男子在西班牙涉嫌诈欺案,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6年前入境波兰落网,经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外交部驻波兰代表处及台中地检署等单位共组跨部会工作小组,上个月由刑事局国际科派员搭机前往波兰办理人犯移交,成功完成我国首件请求司法引渡成功案例,也是《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后,双方深化司法合作及我国司法主权之具体成果。

台中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信郎指挥刑事局国际科、电信警察大队二队,侦办刘姓男子跨境诈欺案件,经查刘男所参与之诈欺集团,2016年间在西班牙境内马德里、巴塞隆纳、阿里肯特等处设立诈骗电信机房,对大陆地区民众进行诈骗,刘男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

2017年8月6日刘男入境波兰时被逮捕,羁押5年6个月。在波兰羁押期间,外交部随即通报法务部转知中检立案侦办,2019年6月17日签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双方可透过正式司法互助引渡人犯,中检遂积极联系办理相关引渡事宜,函请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先向波兰提出司法引渡请求,去年11月获波兰法院裁定同意,波兰司法部长批准引渡刘男回台受审。

上个月15日凌晨5点18分,警方在桃园机场登机口完成逮捕程序后解送中检,成功完成我国首件请求司法引渡成功案例,检察官讯问后,认刘男涉加重诈欺罪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官认刘男虽有羁押原因,但无羁押必要,裁定限制住居于户籍地,并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经检察官提起抗告遭驳回,检察官为防止其逃亡,谕知施以科技监控设备作为。

中检表示,侦办跨境诈欺案件均遵行「有案必办、有罪必查」原则,不因被害人国籍或所属地区不同而有差别待遇,对跨境案件均全力侦办,并致力透过国际合作,有效追溯查缉诈骗集团上下各阶层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