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英签定引渡备忘录 林克颖落网法务部盼引渡回台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英商林克颖在台酒醉驾驶、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经最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确定,却在去年冒用其友人护照潜逃出境返回英国,今年台北地检署确定林行踪后,由法务部透过外交管道英方接触,经双方协议签署「关于引渡林克颖了解备忘录」,法务部盼英方承认台湾司法刑、民事判决,引渡林回台服刑

林克颖是在101年8月间,冒用其友人Christopher David Churcher(中文名邱凯)护照潜逃出境,经台海外执法官员线报,查知他就藏匿在英国,于是,台北地检署即向法务本部提出司法互助请求,法务部也随即透过外交管道与英方接触,并提出司法互助之请求,希望英方缉捕林克颖归案。

法务部政次明堂指出,因全案涉及人员引渡或遣返问题,且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制,宜有协定为依据,所以当吴陈镮政次于9月访欧期间,便全案与苏格兰检方交换意见,法务部再与英方积极研商引渡事宜达成协议

经双方授权由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英国内政部国际犯罪及引渡处处长Tyson Hepple采异地签署方式,分别在今年10月9日及16日签署「关于引渡林克颖了解备忘录」,并在10月16日完成签署时生效,作为依英国2003年引渡法规定特别引渡安排,法务部则正式向英国提出引渡林克颖请求。

为防林克颖再次逃匿,在备忘录完成签署生效前,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已先透过法务部在10月9日向英方请求紧急逮捕林克颖,苏格兰警方也顺利在10月17日逮捕林克颖,经苏格兰法院裁定羁押,并择日进行引渡审理

苏格兰法院已在11月4日、14日召开羁押听审庭,将于21日再开庭,林克颖及其辩护律师则曾向法院声请交保及提出签辩,庭讯期间,我驻英代表处派员到庭了解状况,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检察官亦针对林克颖主张提出说明资料,至于完整引渡审查程序尚须视英国法院审理进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