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送报生!林克颖案「不须引渡」 英法院二审大逆转

林克颖案二审逆转!英法院改判不须引渡回台。(图/本报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印度裔的英国商人林克颖于2010年酒驾,在台北东区撞死送报生黄俊德,遭判刑4年定谳,但却持假护照潜逃。事后,他在英国落网,并遭爱丁堡法院判决要赔偿900万元,且必须被引渡回台服刑,他不服上诉;而苏格兰高等法院于23日宣判,竟改判林「不须引渡」,全案大逆转,不过全案将可再上诉当地最高法院

印度裔英国籍商人林克颖,2010年开宾士撞死送报孝子黄俊德,2012年依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判刑4年6月定谳,但2013年1月台北地检署发监执行时,却惊觉林克颖早已持员工护照潜逃回英,舆情哗然,马前总统立即要求外交部追缉引渡。台湾与英国2013年10月签署关于引渡备忘录,让林克颖遭逮捕羁押。

2014年6月,苏格兰爱丁堡法院一审判决林克颖必须引渡回台服刑,台方胜诉。但经林上诉,苏格兰高等法院于今年7月间,竟又以台湾监狱可能不符欧洲人公约规定,决定做进一步调查后,待9月再召开引渡程序庭,没想到23日竟全案大逆转,判决林克颖不须引渡回台。

据了解,虽然此案可以再上诉到英国枢密院的最高终审法院,但由于林克颖当时在台被判刑4年,而他于2013年10月遭英国羁押,至今也已经快满3年,等于实质上,已被关超过刑期的一半甚至刑满,因此就算最后胜诉,也很可能被英法院以「折抵刑期」的方式取消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