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后违建上吊不算凶宅? 卖方败诉退还百万

陈小姐认为仲介没有事先告知,紧邻自家的违建竟有人曾经轻生,愤而向法院提告。(图/东森新闻

东森新闻记者俞家雄高雄报导

凶宅住起来总是令人「毛毛的」,使不少人在购屋时都格外谨慎。高雄一名陈小姐去年花了350万元买房子,直到住进去后才得知,住家后头距离不到一公尺的违建,是前屋主上吊轻生的地点,让她气得告上法院,一审法官认定,因为位置近乎紧邻,判决前屋主的妻子和仲介,要退还103万元的价差

陈小姐去年花了350万元买下这栋公寓一楼,但装潢好入住后,才从邻居口中知道,前屋主在房子后面的铁皮屋内上吊自杀,让她觉得房仲死者的妻子没有事先她告知,是刻意隐瞒,愤而提告。

▲仲介主张,前屋主并非在屋内上吊,因此并不能算是凶宅。(图/东森新闻)

前屋主的太太则指出有跟仲介告知,是仲介没告诉陈小姐,但仲介却表示男子并不是在屋内轻生,所以卖给对方的房子并不算凶宅,法官认定,男子上吊的地点,虽然是房子后头的违建,但距离房子后门窗户不到一公尺,且住户进出也都会经过这里,一定会对生活品质和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因此认定这栋房子属于凶宅。

法官依凶宅行情,重新计算出这栋房子只值247万元,因此一审判决死者妻子和仲介要退还新屋主103万元的价差,仲介得知判决结果无法认同,表示还会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