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才知道住家是凶宅 男气炸提告..跟前屋主讨钱却败诉了!

郭男卖房时才得知自己的房子凶宅,愤而提告。(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2012年透过仲介郑姓男子买下芦洲的房子,3年之后准备出售时,却被另一名仲介告知为凶宅,让他气得提告。新北地院认为,由于前一位卖家也没有告知郑男房子为凶宅,且郑也曾透过仲介调查,只是也没有查到任何异样,近日驳回郭男的提告。

据《联合新闻网》报导,郭男2012年以640万元向郑男买下芦洲区的房子,等到2015年准备卖房时,请另一名仲介估价却发现在2010年曾有人在屋里自杀,认为凶宅会影响房价。对此,郭姓男子十分生气,认为自己遭到欺骗,一气之下提告解约,并要求郑男必须返还640万元。

案件审理期间,郑男否认隐瞒,并解释当初向原屋主购买屋时,对方也没有提前告知曾有非自然死亡状况,且自行委托仲介调查时也没有查到任何资料,所以根本不知道此房屋为凶宅。

法官采信被告说词,且认为警方也没有架设凶宅查询系统,而是得透过公文往返才能确认,调查起来本来就不太容易;此外,郭男2015年间得知房屋有非自然死亡状况后,一直到2016年底才提告,期间解除权就已经没有了,因此判决郭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