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和顺杀人死刑定谳案有望翻盘? 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

最高法院检察检察长针对陆正案,提出非常上诉。(图/东森新闻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针对邱和顺被控杀害学童陆正与女保险员,而遭判死刑定谳案,在最高法院检察署基于原判决有「应于审判期日调查证据而未予调查、判决违背证据法则理由矛盾、不由不备等情事」,由检察长提起非常上诉。

最高检表示,依照法务部在今年5月4日参考国际间,例如美国人权联盟提出的「无辜计划」,对死刑存废意见美国司法部对死刑救济的做法,再调卷检视邱和顺案是否有指认错误、鉴定不可靠不完善、鉴识科学欠缺一致标准检警侦讯不当、辩护不力或不适任、秘密证人不可靠等情况

最高检认为邱和顺案在定谳前,法院对邱和顺的自白、共同被告供述是否出于任意性,皆未进行调查。且并未传唤死者玉兰女儿与承办员警,针对弃尸现场附近发现,用黑色塑胶袋包着的女鞋,是否就是死者所穿女鞋的部分作证。

另外,相关声纹鉴定的勒索录音带也已遗失,法院却认为声纹鉴定有证据能力,成为不利被告的证据,显示判决不符证据法则、理由不备、理由矛盾,有应调查之证据却未调查情事,侵害被告防御权,因此最高法院检察署由检察长提起非常上诉。

民国76年,先后发生震惊社会的学童陆正遭绑票撕票案、女保险员洪玉兰遭强盗杀害分尸案,被认为涉案重大的邱和顺,历经更11审,在2011年7月28日被判死刑定谳。

此案缠讼27年,民间司改会认为,检警方面提出的证据力有相当大的瑕疵,邱和顺遭到诬陷。而邱和顺遭逮捕后,曾经历过侦讯阶段的一名退休刑警也替邱和顺喊冤,强调邱和顺根本是被警方不当取供、做出不实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