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龙虐杀男童王昊逃死刑 检查总长非常上诉

男童王昊遭虐死案检查总长提起非常上诉。图为王昊姑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被控虐死男童王昊的被告刘金龙从死刑被改判30年定谳,检察总长黄世铭认为,判决指刘金龙对王昊施毒品主观不具杀人犯意,仅成立伤害致死罪,判决不备理由,27日提起非常上诉。

刘金龙等人于100年间为阻止同居人小孩王昊哭闹,伙同其他3名男子轮流以烧红铁钉烫男童脚底尖嘴钳拔指甲、强灌安非他命、海洛因,造成男童昏迷后死亡。一审判刘死刑,二审改判刘30年,最高法院今年7月驳回检方上诉,刘金龙判刑30年确定。

非常上诉书指出,法院确定判决量刑过轻,违反比例公平罪刑相当原则。被告等人轮番对年仅2岁的幼童灌毒,理应知道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此属浅显易懂之经 验法则」,却仍密集以强暴手段灌毒,「具有杀人之不确定故意甚明」,但高院却认为是伤害致死,显有判决不备理由、理由矛盾、证据调查未尽及不适用法则等违法,必须提起非常上诉。

黄世铭日前也就云林县性侵累犯林国政前年甫出狱又性侵杀害叶姓国中少女案提起非常上诉(林 一、二审都被判死刑,最高法院改判无期徒刑定谳),但因刑事诉讼法447条规定,非常上诉后,若原判决撤销更为审判,不能做出比原判决更重的刑,林国政仍能逃过死刑。

法界人士指出,与林国政案相同,王昊案即便非常上诉成功,刘金龙将来也不能判比30年更重的刑期。这两件非常上诉,用意应只是向法院「呛声」,希望法官量刑不要不食人间烟火,并对最高法院限缩非常上诉范围,对违背法令却有利于被告的确定判决一律驳回的作法表达不满。

王昊姑姑则表示,她知道尽管检察总长黄世铭提起非常上诉,刘金龙之后也不可能判超过30年,但她仍要争这口气,因为刘用这么残酷的手法虐童,就是杀人罪,但法官却是用伤害致死论罪。她强调,王昊事件已经发生,未来应去防止类似的悲剧再发生。(新闻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