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性侵3稚女 辩「代母尽闺房义务」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一名男子丧妻后,竟对3名年幼的女儿猥亵性侵,原本双胞胎女儿隐忍不敢说,直到知道妹妹也被染指后,鼓起勇气提告。男子在法庭上大言不惭地说,因为没有妻子,所以要她们帮忙尽闺房责任,见他毫无悔意,二审法官重判11年6月徒刑

判决书中指出,男子丧妻之后独立抚养3名稚女,8年前在住处性侵当时年仅12岁的双胞胎女儿,还告诉她们要「代母尽闺房义务」,后来双胞胎女儿外出就学,他又性侵小女儿,导致小女儿常常在造句中也提到「爸爸死了」,导师察觉异常,进而揭发男子兽行

彰化地院审判他徒刑8年2月,但检察官认为太轻上诉;而该名男子自认判太重也上诉。二审台中分院认为他恶行重大,严重伤害3名女儿身心,事后已难以弥补,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改判11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