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强震灾区强暴少女 日男子被判囚23年
▲311东日本大地震,是日本人难以抚平的伤痛。(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311大地震是全日本人的痛,但30岁男子松永亨却趁着余震,潜入岩手县一座停电的大楼,利用电子锁解除的空档,闯进19岁少女的房间强暴她,还让她受伤;法官认为,他趁乱做出卑劣的犯罪行为,应该要重判,因此判他23年徒刑。
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指出,松永亨是明治安田保险公司的职员,去年4月8日,他趁着岩手县盛冈市发生余震停电,潜入一户大门电子锁的住宅并犯下强暴案;松永亨也承认,他在2005年的3月,也曾两度侵入女性家中,犯下强暴案与抢走现金。
据香港《明报》报导,去年311的东日本大地震之后,日本灾区曾传出偷窃、抢劫与强暴案,不过当时的日本官员严正否认此事,表示仅有少数的抢夺物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