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著名凶宅 男:前房客「每天被鬼压」

东森新闻记者陈智菡、欧俊杰台北报导

北市一位刘先生透过仲介业者购买位在台北市锦州街和新生北路一栋大楼里的套房,成交后才经由前屋主的房客口中得知这里曾经事故不断,甚至是凶宅网上有名的凶宅,他愤而拒绝支付后续款项,却被卖家告上法院,他最气的是,仲介在调查表上勾选「非凶宅」,怀疑根本是企图隐瞒。

▲刘姓男子(右)控诉买到凶宅。

民国73年,台北市锦州街和新生北路这栋大楼惨遭祝融,造成19死 49伤;85年又发生大火,造成2死60余人受伤;99年更惊传情侣双尸命案。这位刘先生今年7月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经由仲介买下一户套房,7坪238万,但直到付了24万头期款,才经由前屋主的房客口中得知这里竟然是凶宅。

刘先生今天在市议员阮昭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他表示,「她(房客)说『我每天被鬼压』...啊?每天被鬼压!她说去年发生了一件凶杀案,她说『你晓不晓得,我那个隔壁房门是封起来的』,我听起来就更毛啦!」

刘先生气极了,因为仲介所给的房屋现况说明书中,第19项「卖方持有期间是否发生过凶杀或自杀致死」这一栏,明明就勾「没有」,刘先生认为受骗拒绝履约,反而被卖家告上法院。

台北市地政官员表示,「如果他今天制作的不动产说明书有故意隐瞒这种资讯的话,可裁罚6-30万。」中信房屋企划经理江龙名则回应,「她(前屋主)还是认为这不是凶宅,仲介业者该负的一个相关的责任义务,我们从来没有在规避。」

房仲坦承业务员确实没有尽到调查责任,正在持续协调,北市地政处消保官也将介入调查房仲业者有无疏失,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但其他房仲业者表示,这间屋子根本不算凶宅,因为凶宅在法律上的定义断气地点,就算其他层楼曾经烧死人,楼上有凶杀案,刘先生买的第10层楼不在凶宅解约条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