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挑新婚房竟买到「漂白凶宅」 投资客要赔60万!法官:分割还是凶宅

女子购买新婚房,却发现自己买到「分割过」的凶宅怒告隐匿实情卖家。(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陈羿妏/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间民宅因16年前曾有房客于屋内烧炭自杀,被认定为凶宅,而历经几手转让后,期间有一任屋主曾将凶宅「分割漂白」,2017年以法拍方式黄姓女子与林姓女子合资购入,2018年该房屋再由吴姓女子买下,不过吴女却得知买到分割过的凶宅,拒绝给付后续款项并提告,黄、林则辩称自杀地点是另一户。日前判决结果出炉,吴女可获赔60万元。

判决指出,黄、林两人原先与吴女于2018年7月28日签订不动产合约,以960万元成交,约定签约款100万元,另外说好同年8月9日吴女会给付用印款100万元、交屋当日再给尾款760万元,然而吴女给完签约款后,即得知自己购入的新婚房竟是「凶宅」要求解除契约,黄、林两人则认为吴女未依照规定给付尾款860万元先行提告。

吴女主张,该32坪房屋曾发生过房客自杀,确定为「凶宅」,不过先前的投资客为掩人耳目向地政事务所申请「分割」,让该房屋变成各16坪大小,她认为就算分割也算是凶宅的范围内,为了购买这间套房,她已依约先汇200万元,却得知卖方竟刻意隐匿此交易讯息,不满签约时卖方明明也勾选「无非自然身故情事选项,觉得没理由再给付尾款给黄、林两人,反提告诈欺。

黄、林两人事后坦承,当时投资时房仲确实有向她们提及「房屋分割前,有人于屋内烧炭自杀」,但她们认为烧炭的地点为另外一户,且位置并非吴女所购入之处,不觉得是凶宅。

法官认为,虽然发生自杀事件的为「6楼」住户,但房屋分割成「6楼、6楼之1」后,吴女购入的「6楼之1」仍同属凶宅范围内,黄、林两人却隐匿事实,没有尽告知义务,还打算反咬吴女一口,新北地院审理时,黄、林两人虽诈欺案获不起诉,但民事庭法官认为她们的行为已破坏吴女新婚新房规划,也会造成居住者心理瑕疵考量社会经济状况、受损害情形,判吴女解约有效,获赔60万元为适当。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1925;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

►他奶奶美丽秘诀

【更多新闻】

段宜康道歉了!指控马英九「收企业1亿元」 法院判脸书贴文一天

兴文儿夜闹IKEA!「露屁蛋」坐展示椅DIY喊:从不玩假的 判刑3个月

直销社团PO「卫生纸短缺」!她自爆:想趁机促销捞一笔…下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