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钱买间房子却无法一辈子拥有! 台湾万万税「市民不是对手」

▲人民买了间房子,遇到都更后常常要面临被拆迁的命运。(图/记者谢婷婷摄)

文/蓝钧

自用住宅真的是自用吗?房价居高不下,小资族们根本连存到头期款买房机率都少之又少,但是,人生胜利组买到了自己的房子之后,你以为就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吗?事实不然。

自用住宅其实没有办法一辈子为自己所用,这是许多拥有房屋的人心中隐隐的痛,就好像每年5月份要缴的房屋税,我们永远不知道今年该缴的是多少,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要担心的是,自用住宅会不会被算成营业用房屋?会不会突然调高房屋税?会不会有天价土地增值税

地方政府想要涨多少就涨多少,月初多位台中市议员抗议,去年台中地价税已狂涨,明年又要涨房屋税,108年房屋税将调涨60%,今年7月起取得使用执照的新建、改建、增建的房子都适用,等于是「1头牛剥2层皮」,惩罚「有壳」的居民。虽然,地方税务局表示,台中市房屋税已30年都没涨价,调涨60%后,每年可增加1亿多元的税收,然而,这样一来,市民老房不敢改建,都市更新、新投资的建案成本恐怕都要增加,房价飙高,令人望之却步;基本薪资慢慢调,房屋税却大涨60%,太不合理年轻人恐怕更买不起新房

虽然地方税务局说今年房屋税尚未调涨,但日前朱暖英议员等人召开记者会,拿出2张南屯区某民宅房屋税单影本,旧建物房屋税也暴涨,其中106年是50972元,107年涨到60390元;另一张106年是22280元,107年则是26296元,赖姓屋主说,他的房子已20年以上,年代越久应该要折旧,为什么房屋税反而涨了近1万元?他向市府税务局询问,得到的解释却是106年的房屋税算错了!这种答案实在是令人无法接受。

其实,许多民众拿到税单就去缴税,连自己都不知道住家到底有没有被冠上营业税或缴税的费率对不对,看过上述的案例后,民众拿到房屋税单时,务必要看清楚,到底自己缴的税是自用住宅的税率还是以营业税率来计算,以免十年前陈长文律师的案件重演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怕的「土地增值税」,到底房屋的所在地会增值多少我们也不知道,有时候只是运气好买到一个理想地段,附近繁荣兴盛导致房价水涨船高,即使这间房子是自住并没有要卖人,但我们却必须负担一年比一年增加的土地增值税,这些林林总总赋税加起来,如果负担不了,最后也只好把房子给卖掉。这种情形我小时候就遇到过,父亲买的房屋原本离马路甚远,因是公教

人员的住宅售价也比较便宜,当时的台中港路扩建后,我的老家居然就在马路旁边,突然要缴一笔天价的增值税,公教人员哪来巨额存款父母亲担心得头发都白了,只好贱价抛售老屋

最后一个最可怕的就是土地重划都市更新,都更计划当中,那些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常常要面临被拆迁的命运,老旧的房子被划进重划区征收,接着就被铲平,征收之后的补偿款根本微不足道,连买一间厕所都不够,而政府收回的土地通常是卖给建商,重新盖豪宅牟利

也就是说,不要以为存钱买了一间房子,就可以一辈子拥有它,中华民国万万税,我们市井小名再怎么样也不是政府以及黑心商人的对手。因此,呼吁大家团结起来正视这些问题,让法、税都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不让文官们为所欲为,才能真正保障居住者的权益,实现 国父「住者有其屋」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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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钧,教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保留删修权。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