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的素描人生:从18岁外出打工仔到杀人恶魔
12月21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44岁的曾春亮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一案,在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庭审至12时20分许休庭。
庭审时,曾春亮表示悔意,对公诉人指控的证据、事实没有异议,两次提及希望早日枪毙自己。
曾春亮为何两次因盗窃入狱服刑?两次刑满释放后他是否想过重启人生?他是如何从刑释人员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的?上游新闻记者结合曾春亮庭审自述及查阅相关材料,试图还原曾春亮的成长及心路历程。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的曾春亮。图片来源/宜春中院
起诉书显示,曾春亮,绰号“春亮仔”,1976年生,文盲,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人。
曾家共有6兄妹,曾春亮排行老五,上面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曾春亮供述称,他小时候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母亲生下弟弟曾新亮之后就生病了,家里经济条件很差。别人家的孩子读书时,他家里没有钱供他读书。因为母亲生病,父亲要赚钱养家,他小时候是奶奶带大的。晚上睡觉都是奶奶带着他睡,他跟奶奶的感情是最好的。到现在,他还记得奶奶拄拐杖带他去玩的情景。
到了十一二岁,曾春亮90多岁的奶奶去世。此后,他被姑姑接去抚养。“因为我年纪小,加上家里条件确实很差,姑姑算是帮着我父亲养我。”曾春亮说。
曾春亮介绍,当时,他姑姑是二婚嫁到丰城的。因为姑父已经有孩子了,所以他在姑姑家里也不是很受待见,“我记得十多岁的时候,姑姑要我去读书,姑父不愿意,后来姑姑还跟姑父吵架。”
曾春亮在姑姑家住了五六年,长大成人了。他说,随着年龄增长,也慢慢懂了点事,觉得待在姑姑家不是滋味,总感觉自己是外人。
曾春亮回到厚坊村,在老家待了一段时间后,曾春亮像农村很多同龄人一样,十七八岁的他,跟着村里人远走浙江打工。
在浙江打工期间,曾春亮认识了很多丰城人,有拖船的、梅林的、蕉坑的(均为地名),还有山砀镇的老乡富德。
曾春亮说,自己跟着富德去吃喝玩乐,开始走上偷盗之路。那个年代,丰城人在浙江台州打工的很多。因为大家都是江西老乡,互相之间都很聊得来,也都很照顾,没多久他就跟这些人认识了。
曾春亮认为,自己在浙江那几年,算是交上了几个朋友,包括丰城人陈某富(因涉嫌窝藏罪被羁押)、雷某辉。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春亮涉嫌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图片来源/宜春中院
两次因盗窃入狱14年,自称难融入社会
曾春亮20岁左右时,父母相继去世。处理完父母后事后,曾春亮回到浙江。
“那个时候年轻、贪玩,喜欢跟着浙江认识的那些朋友在社会上吃吃喝喝。”曾春亮说,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两年,他因盗窃罪被抓入狱。
2002年1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曾春亮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至2010年5月8日刑满释放。
第一次出狱后的曾春亮回到了厚坊村老家。在老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曾春亮再次回到浙江打工。
在曾春亮的印象里,因为少时在丰城姑姑家待了五六年,回到村里,村里人会把他当成他弟弟(两人相貌相近),“那个时候我就跟村里人基本脱节了,没有交心的朋友。”
曾春亮说,在第一次坐牢前,家里还有父母去世后留下的老房子可以住一住,但刑满释放回家,老房倒掉了。“我回家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基本上都是在朋友家或宾馆住。也正是这些原因,我就觉得自己生活很难,包括后面杀那个扶贫干部,也有这些原因在里面。”
首次刑满释放的曾春亮并没有收手,他仍旧干起“老本行”。两年后,曾春亮再次因盗窃被抓。
2013年3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判处曾春亮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
曾春亮第二次出狱,是弟弟曾新亮开车去金华监狱接的。曾新亮说:“我感到很开心,但他没有明显的兴奋情绪,毕竟坐牢这么多年了。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老弟来接我了。一路上,我跟他说不要再犯错,他也答应了。”
曾春亮说,弟弟把他带到浙江找事做。因疫情的原因,本身找工作困难。他先后在五六个工厂里打工,每次在厂里做两三天后,都被工厂辞退。
“工厂不愿意接纳我这种人,感觉这次出狱之后,很难接触社会了。”曾春亮说。
不过,曾春亮的弟弟曾新亮此前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二哥曾月亮在台州承包了六七亩土地种蔬菜需要人手,他曾建议曾春亮去帮忙,但曾春亮没有踏踏实实把活干下去。
在浙江的半个月里,曾春亮不但没有找到工作,喜欢赌博的他还输了不少钱,只好四处找原来的朋友借钱度日。
在这样的情形下,曾春亮选择回到江西老家。
▲8月16日下午16时许,嫌犯曾春亮在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捕。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回到江西老家的曾春亮,没有房子,兄弟姐妹也没住在老家,仍在厚坊村居住的亲戚,仅有堂侄曾首生。
曾春亮说,他在堂侄家住了一段时间,总觉得不好意思,干脆不去住了。后来就去找朋友住,或者有钱就去住宾馆。同时,他还会到蕉坑(属丰城)打牌。
“那段时间,我找事做找不到,花钱又大手大脚,所以又开始去偷东西了。”曾春亮说。
起诉书显示,2020年7月21日晚,曾春亮携带螺丝刀等作案工具,从后门进入山砀镇山砀村的康家窃财未果后,就在三楼房间睡着了。次日早上6时30分许,被害人熊小美发现曾春亮后大喊有贼,曾春亮与随后赶来的康家人打斗。康家人要曾春亮放下螺丝刀就让其离开。
“他说不报案就放我走,于是我就走了。但没有想到还是报警了,搞得派出所到处抓我,我一看回不去了(回老家),一回去就会被抓去坐牢,感觉人生被逼入了绝境。”曾春亮说。
随后,曾春亮投靠朋友陈国富,跟其一起贩卖鸡蛋。后来听说乐安县警方在找他,心生恐惧,认为是报警致使自己无法正常生活,遂起杀人之念。8月7日,他深夜潜入康家,次日早上杀害两人重伤一名7岁幼童。
潜逃期间,曾春亮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是山砀镇厚坊村驻村第一书记郝园平没有为其解决开采石场及住房等要求所致,于是决定杀害郝园平。
8月12日傍晚,曾春亮携带手电筒翻墙进入厚坊村村委会,在一楼厨房吃东西后,到办公室二楼爬窗进入驻村干部休息室(误以为系郝园平住处,实为桂高平住处)蹲守。
8月13日上午8时许,桂高平与郝园平、陈川三人到厚坊村委会上班。桂高平上二楼休息室,曾春亮听到动静后遂手持尖刀躲于门后,待桂高平进入休息室,从其身后用左手捂住其嘴巴,右手持刀朝桂高平右颈部捅刺贯穿左颈部,致桂高平倒地。
曾春亮说:“我是坐过牢的人,对坐牢之后的人生体会,可能跟别人不一样,感觉很难融入社会,在社会上生存很困难,处处碰壁。”
庭审中,曾春亮多次提到自己“坐牢坐怕了”、有“坐牢的恐惧”。
针对曾春亮多次将盗窃、杀人原因归咎于刑释人员难以融入社会的陈述,审判长提醒辩护人并建议曾春亮,应该多从自身找原因,当前社会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关怀政策是很多的。
在庭审现场,44岁的曾春亮也表示过自己后悔,但一心求死,“希望早日枪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