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寻短送医亡 酿凶宅判赔200万

黄姓男子在租屋处轻生死亡,家人都声明抛弃继承,房东转向黄男的遗产管理人吴姓律师求偿。高雄地院判定,求死之处也算凶宅,判吴男须在遗产范围内赔偿房东20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

原本在高雄开眼镜行的黄姓男子,3年前在租屋处轻生身亡,家人事后都抛弃继承。房东不满自己的房屋成为凶宅,转向黄男的吴姓遗产管理人求偿房价损失。吴辩称黄是到医院后才死亡,租屋处不算凶宅。案经高雄地院审理,法官认定求死之处也算凶宅,轻生更是「有违善良风俗、不法的行为」,判吴男须在遗产范围内给付房东200万元。可上诉。

黄男生前经营眼镜业务兼营手机买卖,生意小有规模,2018年7月中与房东签约租下某大楼9楼居住,他生前曾向多位好友借贷、周转,2021年1月下旬从租屋处天井轻生,整个人卡在大楼3楼,经住户报警抢救送医后不治。

房东当时接获警方通知时吓个半死,认为黄男害他房屋变成凶宅,应负房价跌落损害赔偿责任,原本打算向黄男家人求偿,但黄男的太太、女儿、弟弟、父母等人事后均声明抛弃继承,只好转向遗产管理人、吴姓律师求偿200万。

吴男强调,黄男是送医抢救后才不治,不算在租屋处死亡,也不至于影响该屋的交易价值。另据租赁契约显示,黄男承租该屋只到2019年7月中,之后都与家人同住,并没有租屋需求,房东需举证黄男死亡时间与租屋时间重叠,且房东去年2月才告他,早已超过民法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赔偿2年请求时效,不能追偿。

法官认为,轻生属有背于善良风俗、不法的行为,凶宅不单以陈尸处作为基准,求死之处也相同。医院诊断证明显示,黄男到院前已死亡,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鉴定该房价值减损371万,依吴男继承的时间点起算,仍在2年有效期内,判吴男须在遗产范围内给付房东200万。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