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尸案屋主不满租屋变凶宅 获赔315万

两年前震惊社会的弑父冰尸案,案发地点前镇租屋处如今变成凶宅,房屋拥有人王姓屋主不满租屋处变凶宅,因而向租赁人洪妇和其他三名连带关系人求偿房屋贬损的损失。(本报资料照)

两年前震惊社会的弑父冰尸案,案发地点前镇租屋处如今变成凶宅,房屋拥有人王姓屋主不满租屋处变凶宅,导致房屋价格受损,因而向租赁人洪妇和其他三名连带关系人求偿房屋贬损的损失,高雄地院判4名凶手应共同赔偿王姓屋主315万。

王姓屋主位在前镇区的房屋价值原先为900万元,由于「弑父冰柜藏尸案」发生,此屋变成凶宅,导致价格受到影响,王姓屋主不满提告求偿450万,高雄地院与不动产仲介经济商业同业公会讨论后,认为凶宅价格会贬损3至4成,约360万。

虽然在法律上没有凶宅的精准定义,凶嫌也没实质上破坏房屋,但基于我国民情,居住品质仍会遭人怀疑,同时影响他人购买意愿,综合上述总总原因,高雄地院共判丁泰文和其他三名共犯赔315万元。

面对此次告诉,身为房屋出租人的洪妇,认为自身并无直接或是间接的伤害房屋,房屋也难以确定受损达450万元,也不是故意要损害房屋价值,所以不愿赔偿,但被法官驳回。其余三人则是愿意赔偿,希望减低赔偿金额,法官考量弑父藏尸是因为长期家暴才引发犯案动机,故减低金额,最后以315万定案,全案仍可上诉。

王姓屋主落在前镇区的房屋在106年租赁于洪妇,共两年租约,不料在租赁期间,洪姓与其子因不满丁夫长期家暴,竟教唆其子协同两名友人,趁丁夫休憩时行凶,得逞后再将尸体运至一楼冰柜藏起长达三个月,最后警员前往访查时闻到尸臭,才让洪女全盘托出,弑父藏尸案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