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租屋处自杀变凶宅?家属判赔房东房价损失186万
就读台湾大学的林姓大学生成绩一直很好,但因租屋问题和家人闹得不愉快,最后在公馆商圈的套房烧炭自杀。房东认为房屋因此变成凶宅,房价暴跌,向死者的家属求偿,二审时,法院判家属必须赔偿房价损失186万元。
五层楼的公寓大门紧闭,二楼空空荡荡,还在等着有人上门承租,因为两年多前,有名林姓台大学生在这租房子,结果于里面烧炭自杀。
房子变成凶宅后,租都租不出去,屋主气得一状告上法院,要大学生家属赔钱。一审法官认为,屋主没有要卖房子的话,自然就没有房价损失,判决他败诉;但二审法官认为,房子死过人变凶宅,房价因此下跌一成五,虽然没有要出售,但屋主权益的确有受到侵害,判死者家属要赔186万元。
死者家属很不满,认为这两年房价上涨,屋主其实已经有赚钱,而且该区的房子很可能会都更,重建后就没有所谓的凶宅问题,决定要上诉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