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陈尸租屋处…8号房惨成「凶宅」房东崩溃!父母、男友惨了

▲女大生男友租屋处轻生,房东崩溃提告求偿。(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戴若涵新北报导

一名女大生2020年间与男友同居于永和一处分租套房内,男友出门前精神状况仍很稳定,没想到等男友5天后返家却发现,女友已在租屋处轻生亡,房间也因此成了凶宅。房东崩溃决定向女大父母、男友提告求偿300万元,日前法官判决出炉,3人应连带赔偿房东229万余元,可上诉。

房东指出,女大生男友2020年3月15日向他承租5号房,同年6月22日转为承租8号房,没想到8天后女大生竟在8号房内轻生,导致房屋成为凶宅、贬值,气得他决定向身为同居人的女大生男友,以及身为遗产继承人的女大生父母求偿300万元。

▲女大生轻生的8号房至今仍租不出去。(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女大生男友表示,自己与女友交往后才知对方罹患忧郁症,有积极带她就诊、咨商,但由于他的工作上班都是24小时且需要连续上班,2020年6月25日上午8时许他出门上班时,女友情绪还很稳定,他是直到5天后返家才发现女友已经自杀。

女大生父亲称,夫妻俩早已离婚,女儿都是由前妻在照顾,自己是直到出殡前一日才接到通知,另外,他是从事不动产业的,凶宅台湾很多,房东所受损害的期间很短,且仍然有其他房间出租,「我女儿自杀死了,但房东的房子还可以继续使用」;女大生母亲则说,女儿已年满20岁,自杀是个人行为,不应该由她来负担,且事发后房东的房子并无具体损失

新北地方法院审酌,房东曾自承,8号房事发至今仍租不出去,另外3间的房客也在事发后陆续搬走。事发后租金调降1至2成,没出事的6间房才租出。而该房屋经鉴定过后,正常价格为1527万余元,法官认为,房东将公寓隔成7间套房,受影响范围仅7间套房中的1间,房屋减损价值市场正常价格的15%计算较为适当,判翁姓男友与沈父沈母应连带赔偿房东229万1265元,但沈女父母仅需在继承女儿遗产范围内负责,全案仍可上诉。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1925;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