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去2个月「男客上吊」变凶宅!女房东崩溃求偿200万
▲房客入住2个月上吊,女房东求偿200万元。(图/记者谢盛帆摄/非文中租屋处)
新北市一名刘姓女房东去年1月将屋子租给郭姓男房客,结果郭男才住短短3个月不到,就在租屋处上吊自杀。女房东不满房子变成凶宅跌价,短时间又租不出去,向郭男法定继承人求偿200万元。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郭男自杀时无法理性思考后续带来的利弊与影响,难认故意侵害房东财产利益,23日判决刘女败诉。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郭男去年1月租屋后,同年3月就在屋内上吊自杀。事后,刘女认为郭男害房子变凶宅,市值一下减损200万元,短时间也租不出去,因此提起民事诉讼。
刘女出庭时主张,郭男举动是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方法加损害于他人,同时也违反租约规定,未妥善注意并使用房屋,因此要求郭男继承人赔偿200万元。但郭男继承人经传唤未出庭,也没透过书面作任何声明或回应。
法官认为,一般人大多对自杀者抱持同情和遗憾,很少谴责此举「违反道德」,所以是不是「背于善良风俗」仍有很大疑义。
法官指出,郭男自杀并非是为了让租屋处成为凶宅,而且租约中的租赁物保管是着重在实质是否受损,如今郭男自杀并未造成房屋实质损害,因此驳回刘女声请,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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