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立雄开罚庆富案14家银行 一银罚千万最重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在2017年最后一个上班日,临时召开记者会,宣布针对庆富案中关联的14家银行重罚,总罚款金额高达4000万,其中以第一银行授信缺失最严重,被罚处《银行法》最高罚缓1000万元。顾立雄表示,会选择在2017年最后一个上班日宣布,就是希望这些银行在新的一年可以重新开始。

顾立雄表示,银行对庆富公司承造猎雷舰贷案,及庆阳公司承揽海联贷案,因庆富跟庆阳未依约还款,造成多家银行损失。金管会经由金检、约询相关银行稽核单位、跟银行内部查核3部分作为裁罚依据,发现第一银行、土地银行高雄银行、台湾银行、台湾中小企银合作金库银行、华南银行兆丰银行、彰化银行、中国输出入银行、新光银行、元大银行、台中商银、大众银行等14家银行,对庆富集团授信案中,在公司治理、征授信拨贷资金控管或防制洗钱作业等方面,有相关缺失。

而全国农业金库,在办理庆富集团授信案也有缺失,农委会日前也委托金管会金检,目前已完成检查,已移请农委会处理。

顾立雄也详细说明这14家银行的缺失项目,大多主要在办理庆富集团授信案中,公司治理、征授信拨贷资金控管或防制洗钱作业等3方面,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及有碍银行健全经营之虞,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等规定。但考量部分银行所涉预估损失金额较大、事件影响层面较大,有碍银行健全经营之虞,所以罚缓较重,又以第一银行最重。

第一银行部分,顾立雄说明,一银是筹组庆富公司猎雷舰联贷案的主办行,为所有联贷银行中授信金额最大,对于庆富于短期内大幅增加其资本额,虽有向庆富征取公司变更登记表会计师验资报告,但未确实评估庆富公司增资合理性对未来履约的影响,对客户尽职调查作业有缺失。

而一银在庆富联贷案中评估过程也有多项疏失,其中庆富未依所述增资方式完成增资,反而由关系企业庆洋投资公司向一银申请融资额度,作为庆富造船公司增资款来源,显示庆富自有资金能力不足;一银虽然有征提担保品以确保债权,但有关庆富在增资部分没有依照合约走,一银却没有通知其他参贷银行,若在联贷合约中有详细约定主办行与参贷行资讯分享,主办行可与参贷行共同讨论,就能强化相关风险控管。因此认为一银未审慎评估授信户财业务状况、未落实贷后管理,违反情节重大,罚处1000万罚款。

土银部分,作为筹组庆阳海科馆联贷案的主办行,就联贷合约所订的控管事项未落实执行,包括联贷案融资期间不得偿还股东往来款项的约定,未确实对客户做尽职调查、未确实要求借户每3个月经第三人(例如会计师)定期查核营运收支专户并做成报告、营运收支专户具网银转帐功能控管不当、兴建工程款融资额度未确实依联贷合约动用款项、对庆阳公司税后盈余未达一定标准须增资的约定未落实执行;未确实办理覆审,于海科馆工程进度延宕未表达异常事项。

认为土银参贷庆富猎雷舰联贷案,参贷金额高且对借户办理征信作业未确实评估借户承揽猎雷舰合约的履约能力,及营运资金缺口的调度能力,及未落实贷后管理,包括总行对于分行陈报借户重大事件报告后没有积极督导营业单位进一步采行必要之处置措施,最终处以罚款800万元。

▲金管会针对庆富猎雷舰联贷案,对14家相关银行罚缓高达4000万。(资料照/庆富造船提供)

高雄银行部分,高雄银承作庆富自贷案,对于庆富履约保证,是以征取96%的活存设质承作,没有妥适评估借户营运资金筹资计划及存款资金来源;也没确实评估借户实际资金需求,导致有放款资金流向关系企业庆洋投资公司缴付借户增资款,有借户资金流向与借款用途不符情事;庆富造船公司有巨额关系企业应收帐款及久未收回情形,未确实查证该等关系人交易的真实性。考量土银参贷庆阳海科馆联贷案金额较高,处以800万元罚款。

台银部分,也是因为参贷庆富猎雷舰联贷案,过度依赖主办行第一银行提供的资料,未审慎评估授信户财业务状况,且未落实贷后管理,包括高雄兴达港造船厂厂房兴建进度等,核处罚锾400万元。

兆丰部分,承作海巡署巡防救难专案授信,同样属于专案融资,经内部模型评估授信户信用评等不佳,仍核贷较高金额,未审慎评估授信户财业务状况,且未落实贷后管理等缺失,核处罚锾台币400万元。

另外,台企银、华南银、合库等3家银行,参贷庆富联贷案,过度依赖主办行所提供的资料,未审慎评估授信户财业务状况,且未落实贷后管理,各别核处罚锾200万元。

最后,顾立雄也表示,以上相关银行2017年底若尚未提足庆富授信违约备抵呆帐者,将请其确实依「银行资产评估损失准备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帐处理办法」规定,提足备抵呆帐,目前还有6家银行未完成提足备抵呆帐。且已要求以上14家缺失银行,提出改善措施及检讨人员名单报金管会,并于董事会中报告改善措施及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