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富案 顾立雄重罚14家银行共4000万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赶在2017年最后一个上班日,宣布惩处庆富案中14家相关银行,惩罚金额高达4000万。其中,第一银行过失最严重,祭出银行法「帝王条款」,重罚第一银行最高罚款1000万。
其他被受罚的银行,包括高雄银行、土地银行各罚800万元;台银、兆丰各罚400万元;台企银、华银、合库银各罚200万元。
彰银、输出入银行、新光银、元大银、台中银、大众银等,办理庆富授信案,其缺失情节及缺失态样相较上述银行低,依银行法第61条之1处以纠正;且其中新光银、元大银、台中银、大众银4家,未确实查证符合可疑交易表征者并留存查证轨迹,也同样依银行法第61条之1,再处以纠正。
是否对前第一银行董事长蔡庆年或是第一银行相关人员究责?顾立雄表示,相关人员个案由检调调查中,后续刑事调查中有事实依据,这些具体事证若显示相关负责人的个人行为,或错误决策,导致银行违反法令或有碍健全经营之虞,将依照检调发现的具体事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