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推有线电视授权费争议裁决 凯擘、中嘉2大集团意见分歧

▲NCC11日举行「授权费裁决制度」修法公听会中嘉数位法务协理张书铭发言支持。(图/记者陈世昌摄)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NCC拟修法建立「有线电视授权费争议裁决机制」,11日在公听会中引发支持、反对2派论战,其中有线电视排名第2大集团中嘉表态力挺NCC的裁决机制化解争议,但以凯擘、台固集团为首的有线电视产业协会全力反对,形成业界势力难得意见分歧情形,似乎也透露出有线电视业界内部竞争日益激烈且逐渐台面化。11日的公听会由林丽云委员主持,她表示,近年来有线电视授权纷争处理效率低落,甚至听说有代理商拿不到授权费金额高达20亿元,且协商破裂后,严重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NCC在内部进行长时间研议,希望可以建立有效率的处理机制。根据NCC提出的《有线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制定了「行政裁决机制」,未来有线电视与频道商之间如果有授权费争议,除了可请NCC调处,还可透过裁决咨询会,做出一暂定交易条件价格的行政处份,在此期间双方都不能断讯,否则最重罚200万元;当事人若有不服仍可进行政救济,或依法提起行民事诉讼,以法院最终判决的条件做找补。11日公听会中,较多数发言者认为,授权费协商属私权,NCC以公权力做裁决,可能「公亲事主」,也可能衍生其他频道无法上架、频位移动等更多问题。目前成员以凯擘、台固等有线电视集团为主的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秘书长彭淑芬反对NCC新的裁决制度,她指出,行政权介入及扩权仍过深,未尊重争议双方之权利,且将造成预对频道价值定锚的永久性定价效果,形同频道授权费用由NCC来订定,易被利用坐实「万年频道」的批评。但也有支持NCC建立有效的机制去解决授权争议,中嘉数位法务协理张书铭表示,授权费争议已由有线电视系统业与频道代理商之间的争议,扩大为特定代理商与特定代理商之间,因为频道代理权变动、调高价格,产生更多的授权费争议。目前已造成107年之后,整个市场都不敢支付授权费用,如果不解决这问题,代理商会被淘汰。中嘉希望有一个做法解决授权费问题,予正面肯定。▲NCC举行「有广法」第55条修法公听会,拟制定授权纷争解决机制,由委员林丽云主持(图/记者陈世昌摄)张书铭强调,频道交易、授权存在3种情况,一种是频道代理商愿意卖、系统商也愿意买,但条件谈不拢才会有授权争议问题,需要裁决;另一种是有一方不想买或卖,这牵涉业者营运计划变更的问题;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不愿买或卖,是公平竞争的问题。他认为裁决机制没有造成万年频道的问题。师大教授陈炳宏也指出目前有线电视频道代理商的问题,他表示,台湾不应存在频道代理商,但如果要纳管,应从市场行为去规范,应限制代理商只能单频单卖,或是同一家族频道才可以联卖,不能由代理商去组装频道。他认为,台湾的代理商与有线电视系统有重直垄断的问题,如果只有4、5个集团市占高达80%,会有排挤效应,让很多频道上不了。他认为系统与代理商不能是同一集团家族。台北科技大学副教授江雅绮认为,授权费争议一直无法解决是市场上存在着问题 ,应由整体面去解决,从公平上下架机制着手,若只从个案处理会衍生新问题,这样会让NCC公亲变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