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费争议》赖祥蔚/谁来决定有线电视的分润?
▲立委要求NCC于半年内提出新的「有线电视频道授权费分配办法」(图/记者周宸亘摄)
●赖祥蔚/台湾艺术大学广播电视学系教授、历史小说《台湾血皇帝》作者
民间交易的利润拆分比例,该不该由政府直接介入决定?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举例来说,如果「小赖蛋糕」很好吃,要在便利商店上架,最后的销售所得双方到底要怎么分,这个要不要由政府来管?对这个问题,很多人恐怕都会说让业者自行决定。
需不需要政府帮忙协调呢?一般人大概都会认为不需要。但是万一分润不合理怎么办?如果是蛋糕业者的要求不合理,便利商店会找其他的蛋糕业者;如果是便利商店的要求不合理,小赖蛋糕会找其他的便利商店。这就是自由市场竞争机制所带来的好处。
奇妙的是,同样的问题,一旦套用到有线电视,似乎就有不一样的答案了。台湾的有线电视有500万用户左右,每户月缴530元上下,各县市不等。问题是:电视频道业者跟有线电视系统业者之间到底要怎么分润拆帐,一直以来都有人不满意。收款的有线电视业者认为现状还算合理,卫星电视公会则希望频道业者可以多分一点,先前曾抱怨530元之中只有130元是拿给频道业者,比例约为24.5%。
报载立法委员日前在审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提名的委员时,具体要求NCC 在半年内要提出「有线电视频道授权费分配办法」,并且用收视率当分润标准。
值得一问的是,如果小赖蛋糕跟便利商店的分润不需要政府介入,为什么电视频道业者跟有线电视系统业者的分润要由政府介入?
这里有两个理由,一是在行政管理上,电视是「特殊行业」,NCC给了执照,所以管理上责无旁贷;二是在市场运作上,当出现「市场失灵」,政府就应该介入。这两个理由相辅相成,政府必须对特许行业的市场失灵,负起排除问题的重要责任。
以电视频道业者跟有线电视系统业者的分润而论,如果可以建立自由市场竞争机制,问题就解决了。进一步问:有线电视产业现状的自由市场竞争机制有什么问题?有,起码有两个问题:一是电视频道的上下架机制应该更加自由竞争,让电视频道真正择优汰劣;二是各区的有线电视系统也要提高竞争。这两个问题解决了,电视市场就更有竞争机制了。
NCC过去透过开放跨区经营,让本来高度分区垄断的有线电视系统引入很多竞争,未来应该继续深化。至于电视频道的上下架机制,也应该导入开放公平的竞争机制。
只要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市场机制就会帮忙解决很多分配的麻烦,不只分润问题可以迎刃而解,还可以促成电视产业制播的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人力本来就不多的NCC,可以不必再陷入永无止境的业者间纷争调处,然后才能专心引领传播产业迈向新科技时代的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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