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即时处理授权费争议 「有线电视强制仲裁」列优先法案

若宇法律文教基金会有泽法律事务所共同7日主办「有线电视市场纷争频道上下架纷争与解决机制研讨会,NCC代理主委陈耀祥发表专题报告(图/记者陈世昌摄)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NCC代理主委陈耀祥7日表示,有线电视授权费争议不断、申请调处案大增,对NCC而言已是疲于奔命,为有效、即时处理问题,修改有广法第55条加入「有线电视强制仲裁」机制,已列为立法院最新这个会期的NCC优先推动法案;NCC在即将发布的广电政策白皮书中,也将有线电视授权费争议的问题列为优先政策。陈耀祥7日出席若宇法律文教基金会与有泽法律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有线电视市场纷争、频道上下架纷争与解决机制」研讨会,并发表专题报告「频道上下架之纷争与解决机制」。

他表示,这个问题存在好几十年,不能寄望一次修法就能解决问题,是希望有解决问题的机制出现。虽然是参照加拿大立法案例,但相对全世界而,各国没有像台湾这样,系统跟频道,尤其是频道代商之间,这种上、下架的问题这么多,调处这么多,且战且走、四处打来打去,还能够继续维持下去,这种情况很少,NCC希望可以比较好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目前NCC解决争议的依据,主要是根据有线广播电视法第55条,针对系统经营者跟频道供应业,关于频道播送、授权条件订户数认定的争议,可以向NCC申请调处,调处不成可进行诉讼。▲若宇法律文教基金会与有泽法律事务所7日主办「有线电视市场纷争、频道上下架纷争与解决机制」研讨会,NCC代理主委陈耀祥(右2)、方玮晨律师(左2)分别担任报告人,NCC前副主委翁柏宗(中)担任与谈人。有泽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杨大德律师(右)主持座谈(图/记者陈世昌摄)

NCC自105年修法可以调处授权争议以来,到108年受理系统、频道之间授权争议调处96件,可以说是越调越多,但仅只有2案调处成立。

成功率这么低,为何业者喜欢用调处?陈耀祥表示,业者在这个赛局里面,可以利用调处来争取时间,用调处去处理纷争,让调处案大增,对NCC而言就是疲于奔命,所以NCC集思广益,有没有可能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他还认为,频道代理商在法律里没有比较明确的规范,但又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台湾很特别的是,有的频道代理商同时也是系统经营者,或者是系统经营者的关系企业,或是策略伙伴,使得事情非常复杂。

在调处过程,NCC发现不仅旷日费时,还无法有效处理问题,现在还有业者把调处当做竞争策略、手段,如果NCC不积极处理,就有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

现在的法令是有争议就进行调处,调处不成就法律诉讼,如果不处理,大家就且战且走没办法解决,越拖越久好几年。NCC最后的考量认为,仲裁机制的引进是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即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