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代理商和新进有线电视业者争议 NCC周四首度调处

全国数位有线电视公司登报抗议频道代理商拖延报价。(图/资料照)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周四将针对频道代理商和新进有线数位电视业者争议进行调处。NCC表示,为导正市场秩序,已经公告「供公众收视听之播送平台范围」,也就是系统经营者、频道节目供应事业和频道代理商,未来必须合理、无差别对待其他系统经营者、直播卫星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违反将进行处罚。

NCC开放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可以跨区经营后,新旧业者的竞争态势逐渐白热化,新进的有线电视业者全国数位有线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批评频道代理商(由旧的系统业者掌控)恶意拖延报价,阻碍市场竞争和产业进步,指控除了「差别待遇」,更有「联合行为」。为解决双方争议,NCC周四将首度针对频道代理商和新进有线电视业者的争议进行调处。

NCC表示,为导正市场秩序,依据有线广播电视法第37条第和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5条规定,已经公告「供公众收视听之播送平台之范围」,也就是系统经营者、频道节目供应事业和频道代理商,未来必须合理、无差别对待其他系统经营者、直播卫星和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若频道节目供应事业和频道代理商给予频道授权差别待遇,和系统经营者以不正当方法促使频道节目供应事业有不当行为,只要拿出证据,就会处罚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或2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限期改正。

NCC说,公告「供公众收视听之播送平台之范围」后,将可适度弭平长期以来可能遭受频道代理商的不平等待遇而无法合理取得频道节目授权的疑虑,应有助于产业正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