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过新进业者「大台北有线电视」经营台北市申设案

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1日通过「大台北有线电视」申请筹设台北市有线广播电视系统案。NCC表示,大台北公司筹备处系以新参进者身分取得筹设许可资格,其营运计划分三期建置,于完成布建达百分之三十以上,向NCC申请工程查验通过后,始发给营运许可证正式营运。

有关基本频道分组付费等议题,NCC表示大台北公司筹备处代表已于面谈中承诺将遵循「有线广播电视经营地区划分及调整以及受理申请经营有线广播电视业务」补充公告内容办理,并全力配合NCC预定于106年施行之分组付费政策,订定新收费标准,届时消费者将会有更多元的收视选择。另外,为促进数位汇流及增进消费者权益,大台北公司筹备处代表亦承诺提供100Mbps以上宽频上网服务,及免押金免费借用2台机上盒予订户使用。

NCC表示,截至目前为止,申请有线电视跨区经营的业者中,包括大台北公司筹备处在内、已有9家取得经营有线广播电视业务之筹设许可资格,待该9家业者正式营运后,将可促进有线电视市场竞争及增加消费者之收视选择权。未来NCC除持续关注有线电视市场量能之变化外,也将与公平交易委员会、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及地方政府共同密切注意产业秩序及消费者权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