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审查通过「电信管理法」草案 放宽电信业经营范围

▲NCC审查通过「电信管理法草案主委詹婷怡:将放宽电信产业经营范围。(图/资料照)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28日)审查通过「电信管理法」草案。主委詹婷怡表示,这项草案,将放宽电信产业的经营范围,但是为营造健全市场竞争环境,NCC将可认定是否具有显著市场地位者而加以特别管制

数位经济快速发展现行的「电信法」已经无法因应这快速变化的市场,NCC28日审查通过「电信管理法」草案,从过去「特许」、「许可」的旧思维,改变成「许可」、「登记」的新作法,让电信业者不再局限过去的服务型态,能更灵活推展数位汇流服务。

主委詹婷怡表示,会有这样的放宽,是有鉴于网际网路的无远弗届,为积极参与国际区域经济整合和电子商务等新贸易规则趋势,将采取诱因式管制,替电信产业饮入活水,带来更多元的电信服务

虽然NCC放宽电信产业的经营范围,但是为营造健全市场竞争环境,草案也给予NCC可认定是否具有显著市场地位者而加以特别管制。

NCC表示,「电信管理法」草案接下来会召开公听会搜集外界看法,预计明年三月送交行政院审查,行政院通过后再送立法院,若立院三读通过总统公布实施后,将会有三年的过渡期,让电信业者能以较具有弹性步调适用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