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厂工人清偿款 9月底前将全数退款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关厂案」衍生争议迄今已17年,劳动部已研提劳基法修正草案,将劳工退休金资遣费列为优先债权。同时,劳动部也指出, 退(返)还关厂工人清偿款的部分,截至5月15日止已完成退款之贷款户共计132户,曾缴纳款项的贷款户可望于今年9月底前全数通知办理退款。

劳动部表示,今(103)年4月已订定发布「劳动部退还关厂歇业失业劳工促进就业贷款清偿款补助要点」及「劳动部返还关厂歇业失业劳工促进就业贷款清偿款处理要点」两要点,作为退(返)还1,105名关厂工人清偿款之依据。

同时,已于4月13日起循相关规定程序退还贷款劳工已偿还的贷款金额,截至5月15日止已完成退款之贷款户共计132户,目前仍持续积极办理退款作业,曾缴纳款项的贷款户可望于今年9月底前全数通知办理退款。

劳动部表示,现行积欠工资垫偿基金设置目的系为垫偿雇主因歇业、清算或宣告破产积欠劳工6个月未获清偿之工资,如将基金垫偿范围扩及资遣费与退休金,考量道德风险及增加基金财务负担,恐将大幅提高提缴费率,宜审慎研议

另为加强劳工工资、退休金及资遣费之保障,劳动部已研提《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劳工退休金及资遣费等债权之优先受清偿顺位与第一次序之担保物权同;另增订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应于规定期限内足额提拨、未依法给付劳工退休金或资遣费课刑责等规定,而该项修正草案也已于102年12月19日报行政院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