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释宪!张金鹗认不溯及既往 文林苑王家:市府曲解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王家到总统府前抗议。(图/《ETtoday新闻云》摄)
针对大法官26日宣告都更条例违宪!台北市副市长张金鹗27日出面开记者会说,大法官解释都更条例部分条文违宪,是指都市更新条例第10条、第19条、第22条、第22条之1,以及第36条等部分条文进行释宪,并分别作出合宪、违宪及不予受理解释,但因为法律不溯及既往,不影响文林苑更新案及执行代拆作业。对此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户王家认为北市府曲解大法官会议释字709号解释文,专业素养低落。
张金鹗27日指出,本次释宪内容已说明有关申请核定都更计划时应具备之同意比率规定系为合宪,另针对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之代拆条文不予受理,且基于不溯及既往原则,释宪结果并不影响本府依法核定文林苑更新案及执行代拆作业。
张金鹗说,针对文林苑案,6人小组已订出多个方案,正就「合法」、「公平合理」、「浪费最少社会资源」等评估,近日再分别征询不同意户王家、36户同意户与乐扬建设等意见。
北市府希望文林苑案,能透过协商小组,使相关权利人能取得共识打破僵局,并兼顾各方权益下,使本案早日圆满落幕;北市府也在2012年提出都市更新条例修法,列出保障民众权益的修法建议,希望内政部能尽速完成全国一致规定,让北市府能够据以办理。
不过,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户王家代表王广树、王瑞霙表示,北市府「曲解」大法官会议释字709号解释文,专业素养低落。王广树指出,大法官没受理,是因诉讼未达终局判决,是程序未达声请释宪时机,并非不违宪或合宪。
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也表示,解释文明确指出,正当法律程序应合乎公平与实质正义。但文林苑案,北市府公听会通知没有送到,也没针对反对意见召开听证会,明显违反程序正当原则。双方各执己见,各自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