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幸媛:投保协议溯及既往 台商保障更全面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3日表示,投资保障协议的签署已进入时机成熟阶段。(图/记者陈佳雯摄)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第八次江陈会即将签署「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陆委会主委赖幸媛3日下午出席投保协议说明会时表示,投保协议经过了漫长时间,现在签署已进入时机成熟阶段。投保协议未来除了会保障台商中国人身与投资安全外,并且保障效力溯及既往,且适用所有产业

赖幸媛指出,投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投资人定义、特殊投资待遇、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透明合理的征收及补偿、多元争端解决管道联系机制等等。赖幸媛说,协议将提供投资保障全面化、投资保障制度化及投资环境健全化等等,并且除了已结束审理案件除外,保障效力溯及既往,也就是「在协议生效前所作投资也在投保协议适用范围」,台商可运用协议相关规定寻求保障。此外,协议「一体适用所有产业」,对所有产业投资都有正面助益

赖幸媛表示,两岸尚未签署投保协议之前,台商在大陆仅依赖大陆单方面公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存在中央地方各地执行及认知不一的问题无法确实保障台商权益,但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可提供台商投资权益制度化保障,双方主管机关监督协议执行。对于台商权益相关案件或问题,可由主管机关透过协议沟通管道进行暸解、处理,强化台商合法投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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