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越签订新版投保协定 经部:对台商保护更完整
▲在经济部长沈荣津(右一)见证下,新版台越投资保障协定(BIA)由我驻越南代表处石瑞琦大使(右二)与越南驻台北办事处阮英勇代表(左二)在经济部完成签署。(图/经济部提供)
台商对东南亚市场争取多时的投资保障协定,已有重大崭获。经济部表示,台越双方已签署新版台越投资保障协定(BIA),为第三个与新南向国家重新签署成功的BIA,具有第三地间接投资获得保障等优点,并新增与越南国民相同的国民待遇,对于保护台商投资将更为完整。
在经济部长沈荣津见证下,新版台越投资保障协定(BIA)由我驻越南代表处石瑞琦大使与越南驻台北办事处阮英勇代表在经济部完成签署,新版台越BIA将提供台商更完整保护,有助扩大双边经贸投资关系。
经济部官员表示,新版台越投保协定的优点包括台商在越南投资及透过第三地间接投资,期货、选择权、衍生性金融商品等新型投资型态也受保障;新增确保台商或与越南国民相同待遇;新增「禁止实绩要求」,意指越南政府不得要求台商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越南产品,才得以继续营运工厂,可望全面提升保障标准,并扩大投资保障范围。
另外,为处理台商在越南争端,也明确规定「投资人与地主国争端解决」程序,发生投资争端时,台商可先与越南政府进行咨商,若六个月内未能解决争端,台商可向地主国提出将该争端寻求国际仲裁救济。同时,新增政府协调机制,台商遭遇投资问题或障碍时,台湾政府可洽越南政府提供协助;越南政府也应及时对外公布投资相关法规或措施,并答复台方对新法规的任何疑问,落实法规透明化。
依据经济部统计,台商在越南投资成长率亮眼,今年前10个月台商投资金额达12亿553万美元,较2018年同期成长56%;台湾目前为越南第4大投资国,累计至今年十月底台湾投资总额为319亿美元,仅次于韩、日、星。另,自1952年至2019年10月,越南对我投资累计为6,485万美元。
经济部表示,中美贸易摩擦有长期化趋势,而越南成为外资最热门的投资地点。加上越南为CPTPP及RCEP的成员国,为我厂商前往东南亚投资之优先选项,经济部已于越南胡志明市设置台湾投资窗口,协助我商在越南投资布局,本次新版BIA签署,可望强化我商赴越南投资的信心,提升台越双边经贸关系。